我父母在2007年离婚,我由母亲抚养至离婚时起,我父亲每个月支付我200元抚养费,到我18周岁起停止支付。我父亲停止给我抚养费以后我的一切开销都是由我母亲承担,现经济困难,我本人今年22岁在念大学并且想继续深造可是并没有经济独立的能力,我现在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向父亲索要抚养费吗?(不方便接听电话,如回复请发送短信)谢谢了!
2024-09-19 06:0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父母已经于2007年离婚,并且约定每月由父亲支付您200元的抚养费直至您18岁为止。然而,在您18岁时,抚养费停止支付。现在,由于您目前面临经济困难,希望获得父亲的抚养费支持。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或者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支付抚养费。因此,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 请注意,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请确保收集和提供充分的证据,例如与父亲之间的书面协议、银行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诉求。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 祝您生活愉快,未来充满希望。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