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人,16年十月在通城被车撞了对方付全责,造成右腿胫腓骨脚踝开放型粉碎性骨折,住院一年因感染,因有钢板做了一次鉴定对方不认同非要取了才能鉴定,因伤重到现在还不能取钢板,能先拿一部分赔偿吗?
9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医疗事故和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钢板取出的问题,如果是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的并发症或者治疗需要等原因,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在鉴定结果出来后,依据鉴定结论来决定是否可以先行获得部分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对相关法律条款或政策存在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