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妈在汕头一所中学的食堂打工,负责切菜、煮粥、收拾盘子等,昨天上午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手了、半个大拇指直接切掉了,结果食堂负责人还叫她开完会再去医院,然后一个人到医院才去做的消毒包扎,然后医生说长不好了,整个过程一直在流血,去医院回来结果负责人还让继续上班还让洗碗!!我妈问能不能休息半天,负责人说要扣工资!!!请问这个算工伤吗?可以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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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属于工伤,对方应该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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