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今年90岁,三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去世,二儿子拒绝养老,三儿子手上有当年分家的合同,上面标明了83年三个儿子平分家中三套房产,共同养老。这种情况下,三儿子有没有权利去法院告二儿子,要求收回分家时给予他的那套房产?
2024-09-07 16:3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提到有一个90岁的老人和三个儿子(大儿子已故,二儿子拒绝赡养),并且有一份关于家庭财产分割的合同,明确指明在83年时三个儿子平分了三套房产,并且约定共同养老。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父亲现在需要帮助或照顾,那么他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这份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中的不公平条款。通常,这类案件涉及的是对不公正对待遗产继承权的投诉。 然而,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因为这可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婚姻法、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此外,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建议您保护好相关文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请记住,每个案例都是独特的,因此具体的解决方案会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为您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