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证据发生变化检察院撤回起诉可否申请国家赔偿

2019-07-30 22:5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法律意见】 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十条赔偿请求人的确定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2019-07-30 22:51:5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087今日律师解答 45153

相关推荐
你好,我有犯罪记录,工厂不要我工作,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之身的合法权益! 1回答
房产是老人年轻用工龄买的,女儿获得房产却不履行赡养老人的责任,还要将老人轰出去,儿子希望收回房产的一部分,需要什么证据 1回答
儿子死后,儿媳与孙子继承了全部遗产,儿媳及孙子对公婆及奶奶有赡养义务吗 1回答
对方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在公众号内使用了未成年儿童多张正面清晰照片作为销售宣传,侵犯肖像权赔偿,营利的部分是不是非法所得?我是不是也要追究他的非法所得?还是他要上缴? 1回答
女方报案男方协商撤案案子撤了 结果男方没有履行他的承诺 该怎么办 1回答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彩礼能拿回吗 1回答
小猴子电动车叫骑吗电摩 1回答
您好:我是一个电视购物的销售人员。被京东的一个快递小哥订购了10件货物,当时订购明确表示要自己拿去在转卖,为了销售业绩我就在订单系统下单,并且由京东快递配送。当货物到达以后,结果对方却死活不肯接收货物,公司明确表示运费需要我自己承担。没有办法我只能投诉到京东客服,但是京东客服明确表示,京东通过调查说明这是员工的个人购买行为(说买给亲戚的)不予支持投诉。这样的处境是我很困惑,想咨询下这属于恶意购买吗 1回答
湖南怀化靖州律师事务所电话 1回答
律师你好,我今年22岁,一直想出去打工,可是怎么跟父母沟通都没法获得他们的同意,决定离家出走去打工,会接电话,一年后还会回家。现在担心的问题是,我怕自己刚走不到一个星期,父母就报警,警察会不会找我,找到我后会不会被带回家去?我不想回家 1回答
在线咨询警察免费解答 1回答
我想问一下,做网络兼职要交会员费,这种是骗人的嘛 1回答
中信催款说移交立案了 1回答
离婚不让离,但可以喜欢别人么 1回答
货车交通事故保险大额赔偿会查监控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