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八年了,有一个女儿我扶养,我户口还是在那里,离婚协议上是没有财产分割,到现在我还没有结婚,前夫前几年结婚了,今年四月份生了一个儿子,家里有母亲留下一点老房子,离婚协议上没说归谁,前夫现在要把老房子拆掉来做,没有跟我打招,婆婆留下的老房子我有没有份,还有我女儿。
2025-01-25 17:44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因此,无论您是否再婚,您都有权继承前夫所留下的房产,并且该房产应属于您的遗产范围之内。至于女儿的抚养权和赡养费的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法院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和处理。 关于前夫要拆除老房子并建新房的问题,由于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和产权分割等问题,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拆迁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注意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