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在咖啡厅里工作,由于同事的骗钱一起关起来了,去年10月份关的,今年7月27号由检查院提交法院。现在以经三个多月了,还没有开庭,但不知道国家法律规定是多少时间??
2025-03-10 17:2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非法拘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您的孩子被非法拘禁,并且他们没有得到及时的法律保护和帮助,那么您有权寻求司法介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专业的律师联系,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权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求助,以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