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上星期我在路上和一辆电动车碰在了一起 , 陪对方去了医院,检查说是轻微骨裂没多大事 ,修养五个星期就行了 ,对方缺让我负全责 ,不仅拿了医药费还赔偿六百元(因为钱不够打的欠条,我未满十八岁 欠条上写的不是真名 对方拍了照片 还留了我手机号)对方现在一直缠着我让带他去医院复查 ,请问如果我不赔偿他 ,他报警会立案找到我吗?
2025-04-14 10:4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如果您不支付,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您承担责任。此外,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