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鸿福小区买了一套住房一楼,当时在买房时这一楼的价格是6300一平米,原因是一楼带院子,开发商给我承诺是可以种菜,而且在拿到钥匙当天又给我签了领养土地的书面文件,由于是一楼,开发商在客厅开了通往院子的门,现在的问题是通讯社区不让我在种地,我们也找了开发商,到底我们种地是允许还是不允许?开发商一直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就两个要求,要么退钱,要么可以种地,想问一下我们该怎么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我们的利益?
2024-10-10 02:34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的诉求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所规定的“住宅用地”范围。如果该区域属于住宅用地,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不得随意更改规划用途或限制业主使用其房产。 其次,根据《民法典》,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对方赔偿损失。因此,您可以考虑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纠纷,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起诉前,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在诉讼中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案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最后,请注意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区规定,避免因个人行为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