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我在浦发银行贷款买车,贷款金额30000元,分36期还完,每个月还款1402.86元,请问他这达到了高利贷的范畴了吗?他这利率合法吗?求律师解答,谢谢,谢谢,谢谢。
15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在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合同义务或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关于利息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即年利率不得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如果您认为该贷款利率过高,建议与贷款机构协商调整利率或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