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电三轮车和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一方嘴部摔伤,另一方陪同去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对方索要3000元,这事情怎么看
2025-03-11 21:10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事故是由机动车驾驶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保险公司可以依法拒绝赔偿。 在本案例中,由于电动车驾驶员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导致与电三轮车发生碰撞,并造成了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的情况。因此,电动车驾驶员应对其自身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考虑到电动车驾驶员已支付了医疗费用,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