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红色汽车刚从工地门口出来,准备右转,看到左边急驶来一辆黑色小型汽车,我马上停车让行,可还是被小车撞到右边人行道,并撞断电杆,当时黑色载客汽车用来载货,有严重的超载,也没带行驶证上路,交警认为黑色小型汽车有客货混装,但不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故而责任是我的,当时我并没有驶入白线,请专家帮我看看,是谁的责任?谢谢
2024-09-25 01:2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驾驶车辆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即停车让行),并试图避免与对方发生碰撞。然而,由于您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应承担部分责任。 至于黑色小型汽车的驾驶员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首先,该车辆确实存在一些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装载货物且超载、未携带行驶证等。这些情况可能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此外,如果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明知其车辆存在上述问题的情况下仍然允许其上路,那么他们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您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但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仍需对事故负责。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进行详细咨询和分析,以了解具体情况,并获得合适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