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开店的个体户,晚上时候透明玻璃门关着的,一个顾客进来时候没有看到,一头把门撞破碎了一地玻璃手受伤了,过来说是我们的责任。请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2025-02-20 05:14在您的情况下,主要责任应由您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顾客在您店内受到伤害,并且是因为您的店铺存在安全隐患(如未关闭的透明玻璃门),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首先,请确认该事故是否发生在您的营业时间内。如果是在营业时间之外发生的,比如深夜或者周末,那么通常情况下的“营业场所”范围不包括私人住宅或单独经营的店面等,因此这些地方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通常不会被视为“侵权”,而会按照相应的民事赔偿规定处理。 然而,在您店内的任何时间段,由于您的疏忽和管理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都可能导致他人受到伤害,所以您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时确保顾客的人身安全。 如果您认为自己无责,可以考虑与顾客协商解决纠纷,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人身伤害是由您的店铺所引起的,以作为判断责任的关键依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调解组织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介入并协助双方进行调解。 此外,建议您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支持。最后,对于类似的潜在风险,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安全顾问进行评估和改进,从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