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朋友担保贷款三十万,在去年到期时朋友说还过贷款了,当时我也没在意,就在昨天我去打了一下征信,征信上说我还在为他担保贷款三十万,我想问到期以后我没去银行签字,银行是怎么续的合同?肯请帮忙解答。
2025-05-24 23:06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朋友之间的债务关系是通过担保形式形成的。在债务到期后,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即您)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剩余的债务,并可以向保证人(即您)追偿。因此,即使您在去年未与银行签订新的贷款合同,如果您仍然是该笔贷款的保证人,那么银行有权要求您承担还款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 联系银行了解情况。首先,您可以联系银行,询问他们是否已经对这笔债务进行了续签。如果没有进行续签,银行可能会认为这是一项新债务,并且会将您的名字添加到最新的债务清单中。 提出异议。如果银行坚持认为这笔债务属于新债务,您可以通过提交书面异议的方式提出质疑。您可以向银行提供证明文件,如贷款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银行坚持认为这笔债务属于新债务,而您认为这是旧债务,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例如,您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您收集证据并提出诉讼。 重新协商。最后,您可以尝试与银行进行谈判,看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比如分期付款或减少利息等。 总之,您需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保持沟通渠道畅通,以便能够及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