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合伙开店,没有签任何协议,现在店面亏损,店面的租房合同和营业执照都是甲签字,现金也是甲在管理,现在甲跑了,乙想转让店面和店里设备,请问违法么,乙有甲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024-11-26 11:31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甲未与乙协商一致,则不得擅自将店面转让给他人。因此,即使乙提供了甲的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也不符合转让店面的要求。此外,由于店面是共同财产,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 对于店内的设备,除非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或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不得擅自处理。因此,建议您尽快与乙协商解决店面转让事宜,并考虑是否需要对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进行变更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