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租赁合同是19年5月31日到期 但我并未续签,也没有退租,继续住并按时缴纳租金。但当时的合同上有一条是说,如合同将到期,不续租的情况下就要提前15天告知管理处,如未告知或不足15天的将要收取半个月空档期租金 或 默认续租半年。请问 这一条成立吗 我现在打算月底退租

2019-10-25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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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按照合同内容来执行。

2019-10-25 18: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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