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都是离婚的,男人有一儿子,女方无子女。结婚登记前男方向女方家长借了九万块钱,并签字立下字据。两人共同付贷款一年多,现在两人经常语言攻击,再无感情,要求离婚,请问女方能到楼房和现金多少?九万欠款需要两人共同偿还吗?
2024-10-28 15:0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务应当视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在本案中,如果男方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开支,那么该笔债务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至于女方能否获得房屋和现金,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感情状况、经济条件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支持离婚请求以及对财产分割的具体分配方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双方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