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父亲有三个只女名下有两套房子,大姐和二姐都是有工作有单位,我是一个无工作无单位的,二姐住的房子在十年前用父母亲还有自己的存量自己䃼了点钱买的,我住的房子直到现在无钱买房子住的还是公房,几年前父母亲都走了大姐和二姐就把父母亲的存量钱和一张证明拿出来三姐弟分,请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能和我的二姐把二套房子评估了分不,
2025-01-15 06:35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二姐之间的关系可能涉及继承权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子女(包括养子女)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在您提到的情况中,您有一套公房居住,并且没有能力购买或租借到适合居住的新房产。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申请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 至于您提到的大姐和二姐共同分房产的行为,这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和继承权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明确继承人的范围及份额,以及是否有遗嘱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文件可以作为依据。 对于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