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月我在人人车上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当时购买时出于对人人车的信任,没有检查车辆保险出险情况,本月车辆保险到期,去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时发现车辆在未过户之前出过车险,而且为人伤,导致保费上浮,怎么办,可追究人人车的责任么?
2026-01-11 09:5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若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卖方承担车辆事故风险,则买方无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在本案例中,您与人人车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无法通过诉讼来追究人人车的责任。 然而,如果人人车存在欺诈行为,如隐瞒车辆历史或提供虚假信息等,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人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或者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