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奉化区莼湖镇人,是我老婆在2002年生小孩大出血造成严重医疗事故后果,2003年去浙江省医学会鉴定会,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院方负债主要责任,那时全部赔偿598000元,因以前手术做坏,医院方为没有B型血为有,不给产妇输血,给产妇停止输血三个多小时,给产妇死亡来解决办法,当晚家属知道次事后,四处求血,自己叫车去宁海第一医院求血,去宁海医院来回三个多小时,造成产妇子宫全切,皮脏外死全切,膀肠脓肿,双肾委宿,现二个肾脏委宿需要做血透接下去要换肾脏。因2002 年到现在赔来的钱己看完,还要继续注疗医药费贵,家里很难结受,有好心律师帮再次能不能起诉医院赔偿注疗费用。13567478786
2025-02-26 00:07您好!首先非常抱歉听到您和您的妻子遭遇的不幸经历。关于您提出的医疗事故赔偿事宜,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评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并导致了患者的伤害,患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的责任程度、医疗损害的程度以及治疗的效果等。 此外,由于您提到的案件已经超过了法定时效(通常为一年),可能会影响您的权利保护。因此,在考虑是否提起诉讼之前,请务必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与专业的法律顾问沟通以获取最佳建议。 最后,希望您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支持,祝愿您和您的家人一切顺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