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领证7.8年,分居1个多月,家暴 户籍地甘谷,,孩子年龄6岁,
2025-06-17 02:4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前夫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并且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书并共同生活了七年多,那么在法律上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至于您提到的分居1个月的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对方存在重婚、虐待等严重违法行为,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同时,由于您提到了家庭暴力的问题,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