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房子时候合同没有提到外墙面,但是墙面有广告,房东也没告诉我们墙面广告的事,后面,我们自己在之前广告上面有做了广告,房东意思是房子租给我,墙面我没有使用权,这样的说法合法吗?谢谢!
2024-10-21 16:16您的描述中存在一些混淆和不明确之处。首先,关于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通常涉及房屋的结构、内部设施以及对外界影响的限制等方面。如果您与房东就这些细节进行了讨论,并且合同中确实没有提及“外墙面”或“墙面广告”,那么您可能需要查看之前的沟通记录来确定是否已经达成共识。 其次,在租赁过程中,如果墙面有广告,这并不意味着房东对这部分广告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广告权通常是属于发布者的,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因此,即使墙面广告是由房东或其他人设置并维护的,如果这些广告未经允许被改变或者损害了您的利益,您有权要求房东采取措施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再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应当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如果有违反这一规定的事实,例如墙面广告导致的损害,您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向房东提出索赔。如果房东不同意赔偿,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最后,请确保所有租赁协议都经过仔细审查,以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的保护。如果遇到纠纷,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进行咨询和调解,以便找到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