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为贪污罪,是否可以直接以贪污罪起诉到法院
2025-09-11 21:5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中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即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则可以将该案直接起诉至法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直接对涉嫌贪污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且在法庭上可以指控其犯有贪污罪。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法律规定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就可以直接起诉。实际上,只有当检察院认为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时,才可能提起公诉并要求法院判决。因此,检察机关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调查和判断,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其指控,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