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我和妻子的名字,但现感情不如,她愿意把名字去掉,转为我名下!诺以后离婚她还能分房吗?
2025-03-10 17:35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居住生活,则视为夫妻关系。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即使您与妻子的感情不和,您仍然有义务继续履行作为配偶的义务,包括对婚姻财产的共同管理、维护以及照顾家庭等责任。 至于离婚时分割房产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约定房产归属。如果您希望将房产转移到您的名下,那么您需要与妻子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以便依法处理房产问题。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无论是否离婚,您都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将房产转移至您的名下。建议您与妻子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