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在去年12月15日在合肥维多利亚婚纱摄影交了一个个人写真的定金,300元,他当时说我是微博中奖用户一套写真下来只要900元并且可以让我暑假在他们公司北京店拍摄 所以我才交了定金 不过这一点合同应该没有写,聊天记录中有提及。后来暑假去拍摄之前我得知根本没有这家店,当然那个业务员只是为了业绩提成欺骗我签了单子 我很气愤并且上周末去了店里跟他们理论,结果他们嘴上说答应退款却迟迟不联系我 拖时间,还说当初那个业务员已经调走了 那个业务员也让我不要找她 我认为他们这种行为属于欺诈了 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021-05-13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