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拆迁,政府分得安置房一套,是用我跟我妈妈还有爸爸的拆迁款买的,房产证上是我跟我爸爸的名字但是在拆迁之后和买安置房之前,我爸爸跟妈妈离婚,然后爸爸重组家庭,我想请问这个安置房算不算我爸爸的婚前财产?如果我爸爸跟后妈离婚,后妈有没有权利分走一份?现在我爸爸为了避免以后给我留下后患,想把房产证上他的名字抹去,全部过户给我,需不需要通过后妈的同意?需要什么手续?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吗?又需要什么手续?或者您建议我怎么做?感谢!麻烦你短信给我回复。
2021-07-13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