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二零一三年,离婚,有一子孩子归我,但当时我并不想离所以并没有要向前妻要抚养费,一直是我个人抚养,现在出于家庭压力想让前妻按月或年共同抚养孩子,但当时离婚协议上却有我签字不要抚养费的字样。不知现在还可以向前妻要吗?得通过什么方式?曾经要过但对方以各种方式拒绝。
23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则另一方原则上无权要求支付。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一方存在经济困难或者无法独立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酌情判决支付抚养费。 如果您已经尝试了多次要求前妻支付抚养费,并且对方仍然拒绝,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表达您的需求和担忧,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 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但这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协助处理这个问题,他们可以提供更专业的建议和指导。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建议。祝您早日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