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走正常程序交接好工作。公司让我交回签订试用期合同,但是他没给我结算当个月工资,我就没交回,然后当月工资下个月发,这个月发工资,克扣我600元人民币,理由1是我离职影响公司运行,扣200元人民币,理由2我参与了公司培训扣400元人民币。他所说的培训是入职前介绍课程是什么。然后工作内容是什么。然后使用了公司的相关知识书本,上课使用了公司给的课件和道具。作为培训扣除我的培训费
回答数:797
您好,我是法律部落的律师助理,很高兴为您服务。单位扣除工资的行为不合法,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721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490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