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在某地有人租房子做项目但他们说只是暂时的,说政府已经支持他们的工作,并在某地免费给予几间免几年房租的房子来给安置就业人员,他们做的是有机产品,我查过了是真的,可是他们的模式是会员制,一万元成股东,并给一万元有机产品大礼包,参加公司利润排队分红满一万再反给个人,然后直系介绍人员入股东便可有百分之10的奖励,直系可介绍无数人,利益都归第一人,被介绍人再直系介绍的成为会员和第一人利益有关,就这俩层有利息,请问这种算传销吗?
2025-03-26 21:26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构成传销。首先,如果该公司的经营模式符合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那么可能不被视为传销。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一些营销活动可能存在误导或欺诈行为,但只有当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时,才能视为传销。 如果您认为自己遇到了此类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再次强调,传销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避免参与并举报其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