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没有领结婚证,只在乡下办了酒席便生了孩子,孩子户口通过罚款的方式落在了男方家里,我和男方分手一年了,一年期间孩子一直由我抚养,男方没有看过孩子。没有打过电话,也没有拿过一分抚养费,孩子现在上学了,我需要户口本,我想把户口迁到我娘家,由于男方家面临拆迁,多一个户口会多一份赔偿金,所以一直拖着不肯放手,男方现在有女朋友。也快要结婚了。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迁回户口
2024-08-27 01:4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前夫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孩子出生后没有通过法定程序变更户籍归属,那么孩子的户籍应该属于您的丈夫。因此,即使您已经和前夫离婚并且孩子也在您这里抚养长大,孩子的户籍仍然应当归于其父母的共同财产。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不愿意配合将孩子户籍迁移至另一方处,或者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争议,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教育、医疗等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孩子的户籍归属。 此外,对于您提出的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建议您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建议尽量寻求与前夫或现任伴侣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以达成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