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夫妻俩离婚了而且都是残疾人,有一个两岁的儿子,男方要求抚养费,但是女方给不起,能否把孩子给女方带一个月然后在返还男方??这样可以不用给抚养费了吧
2024-12-27 17:00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用支付方式。 关于您提到的“男方要求抚养费,但女方给不起”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可能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的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至于您提出的“男方请求抚养费”后女方将孩子暂时交给男方并要求退还抚养费的情况,这可能会涉及到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问题。如果男方确实提出的要求合理,而女方无法负担抚养费,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谨慎行事,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并尊重各方权益。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