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是继父 我小时候3岁左右来到我家的 继父没有工作是外地人一直拿低保和最低工资。他们单位也没有医疗保险。在外地有一所住房。在老家他还有女儿离婚判给前妻了。现在父亲52岁突然得了癌症。她女儿来了给一万元钱。现在治疗费已经花了7万多 现在还在治疗中。我困惑该不该让他女儿出治疗费和赡养费 我有这方面疑惑
2024-11-17 05:4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父亲因病需要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且他的女儿也提供了经济援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家庭责任。作为子女,承担照顾父母的责任是我们的义务之一。如果您的父亲患有重病,特别是无法独立进行日常生活的疾病,那么照顾他的责任可能属于您。 医疗费用负担。考虑到医疗费用的高昂,您的父亲可能会面临很大的财务压力。通过分析当前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以及是否有其他收入来源(如退休金或保险赔偿),可以帮助评估是否需要分担部分医疗费用。 赡养老人的权利。虽然您提到您的父亲的女儿曾经与前妻离婚并因此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基于法律规定和道德观念,儿子对父亲有赡养和照顾的义务。这包括为父亲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 协商解决。建议您与您的父亲和他的女儿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意愿。尝试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确定共同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的比例,或者由政府或其他机构协助分担费用。 法律咨询。如果您感到自己无法处理这个问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法律顾问可以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为您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保持公正和同情心,并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需求。希望您能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