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5点我在丰润沙流河段正常向西行使,一骑电动车妇女与我并行毫无预兆她突然向南拐弯,躲避不及将她撞死请问责任分成该怎么定
2024-10-27 11:06您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避让正在行驶的车辆。如果行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了上述规定,在没有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被机动车撞击致死,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您的案例中,由于您是在正常行驶中遇到意外情况,且未有明显过错,因此可以认为是意外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认定,然后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 具体来说,如果对方负全责,那么您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责任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同时,如果您对事故认定结果不满意,也可以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 请您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具体的证据材料和司法程序来判断。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