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于2017年元月4号,在南京栖霞区尧化门,被一个刚认识的朋友诱导,一晚上输了五万块钱,由于当时没钱,被逼迫打了五万的欠条!到现在为止,还了三万八,都是经过中间人还账,,时隔一年了,家里人最近才知道这件事,也聪侧面打听了一下,这伙人就是专门做这的,我们现在想把欠条要过来,请问,后面的钱我们以不还了吗,我老公有没有犯法,该怎么处理,谢谢
8天前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即您丈夫)确实是在朋友或熟人的欺诈下签订的合同,并且已经偿还了一部分款项,那么在没有证据证明该笔款项是非法所得的情况下,这笔钱应该被视为合法债权。因此,建议您和家人先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剩余款项。 至于您提到的“后边的钱”,如果您认为这些款项确实是非法所得,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款项是非法所得,或者即使有证据,也无法确定该款项是否为非法所得,那么这部分钱仍然可能被视为合法债权。 此外,对于您的丈夫的行为,如果他确实是在朋友或熟人的欺诈下签订的合同,那么他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会受到道德谴责和社会舆论的压力。 最后,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