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误诊临产时子宫破裂胎死腹中 我媳妇来方正协和医院前多次在医院检查做B超。15号来入院生小孩医生说预产期没到让我们回去我们16号又在次来他们又把我们敷衍我们间单的听听胎心吸氧又样我们回去十九号我们来七点多来的八点五十入院九点二十胎死复中十点多做的手术子宫切除医院给我五万元让我不要伸张把孩子火化了我媳妇在也生不了孩子了我还能告他们吗
2024-07-23 09:01关于您妻子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的责任。如果医院存在过错,例如在诊断过程中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错误的诊断或治疗,那么医院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医院是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还需要考虑一些因素,比如医院是否有过错?医院是否存在过失?以及患者自身的情况等等。 因此,建议您与医院进行协商,要求医院承担部分责任,并提供适当的赔偿。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