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15岁,我哥17岁,我爸外面有女人,外出至今消失13年。期间,没有给我和我哥任何抚养费,也没有赡养过我奶奶。请问怎么告我爸?我爸能不能判刑? 我爸2004年走之前,吃喝嫖赌,借了村子亲戚们六七万的钱,家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借的,根本不知情。可以告他吗?后果会怎么样? 今年17年,(我爸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突然联系我的两个姑姑,我姑还偷着拿我家的户口本给他办身份证,我爸还说家的房是他的.我姑还说告我和我哥如果不让我爸回家!
2025-02-15 12:12关于您的问题,我将尽量提供一些指导性的建议。 诉讼程序 在您提起诉讼前,首先应该考虑的是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的要求。在中国大陆地区,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提起诉讼。 -涉及财产关系或人身损害的案件; -起诉方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利益关系; -双方争议已经激化到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程度。 此外,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注意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对账单、借款协议、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被告的债务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事实至关重要。 法律后果 如果法院认定被告确实存在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并且相关证据确凿,那么可能的结果如下。 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应当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如果父母无经济能力或者拒绝赡养子女,子女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其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 刑事责任。如果被告的行为构成诈骗、侵占等犯罪行为,情节严重,则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姑姑的行为 关于您提到的“姑姑”偷着拿家人的户口本给父亲办身份证一事,这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权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该行为违法,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进行举报或投诉。 至于您提到的“我姑还说告我和我哥如果不让我爸回家”,这可能是出于家庭矛盾或其他私人原因而采取的行动。作为当事人之一,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了解有关如何应对此类情况的法律法规知识。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类似问题时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策,同时确保所有的行为都基于法律依据和道德准则。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具体问题,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