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对方写了借条,借条上写明借款10万,每月付1500利息,2017年2月20日借,2018年2月20日还清本金,但是借条上没按手印!现在对方生意失败,无力偿还,我起诉对方,法院会怎么判?
2019-07-06 13:5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欠款人无力偿还还是必须偿还债务。 因此,欠款人无力偿还如果属于暂时无力偿还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欠款人分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