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南省洛阳偃师人。今年四月五号,我乘坐摩托车(由表弟开着车,他有小车驾照,没摩托车驾照,车子无牌)在上海国际商贸城十字路口由西向东行驶时,被对方(女,岳滩人,从事人寿保险工作,无牌无照)驾驶四轮电动汽车由东向左转弯时撞到,造成我左膝盖胫骨平台及小骨和左脚第五小趾骨折,表弟没大的问题。当时报警110和120都先后到场。当时对方垫付一千入院费后,在没出现,我手术花费了二万四(还要一年后取钢板第二次手术),出院后经交警队调解多次,最后对方仅仅出二万八了事,我不同意。请问,此事如果经法院能得到好的解决吗?
2025-10-20 11:05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对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首先,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医疗费用发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单据等。其次,您可以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并与对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伤情、治疗费用以及后续可能发生的二次手术费用等因素综合评估。同时,由于涉及交通事故,建议您在诉讼过程中尽可能地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法庭上能够更好地证明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