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我的家人驾驶一辆微型卡车,有人内急停靠在路边,在解决个人问题的时候,被一辆电瓶车从后面把我的家人撞伤,导致他两条腿四根韧带断裂。(他人倒地位置是在车头前边六七米的地方。)请问根据现在的法律法规,在事故责任上被撞者应付几成责任?
2025-08-30 03:29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和通行规则,不得在道路上行走时突然横过道路;同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行车安全。因此,对于此次交通事故,行人(即被撞者)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应当按照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确定各方的责任比例。具体而言,如果肇事方负主要责任,则可以要求其承担70%至80%的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过错,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不超过30%的赔偿责任。 不过,由于具体情况较为复杂,建议您详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以获得更为准确的结论。此外,您可以尝试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签署协议并申请法院确认。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