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请问。就是我帮一个朋友担保,而且是月利是3%,借20天。后来我朋友不来,现在找到我,借钱的时候不是和打钱到卡里的那个人。而且不还的时候。也不是他来催收,而是通过第三方来找我。要挟我。后来没有还已经起诉到法院。开始法院只是邮寄我们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借款书。承诺书。七样而并没有法院开庭的传票和时间地点。而且没有公章的,而且是一个电话给我要我去开庭。我没有去。没有几天又给我打电话说要查封我房子。现在他们已经把我的工资卡冻结了,我想请问这我可不可以提出上诉或者自己要求取消。我和借钱的时候不是起诉我们的那个人借的钱,我手指这里我签名的时候没有的。没有公章这些的我可以要求法院取消吗?
12天前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真的存在诉讼行为以及是否有确实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请考虑向有关机构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最后,建议在任何情况下都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记录,并确保所有沟通都具有明确的日期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