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分期买的房 首付共同出的 然后离婚了 男方没钱还房贷为由不要房子 拒绝给孩子抚养费 然后写了一份协议房子归女方 男方出的首付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请问这样有法律效应吗?
2024-08-16 14:37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并且首付款是由共同出资,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在离婚时还是在孩子抚养权归属方面,该房产都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是基于父母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最好的利益考虑来确定的。在您的案例中,如果男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则需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和理由是否合理,以便于法院做出判决。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和成长环境等因素。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以确保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