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离婚十六年了,离婚时儿子判给了我,不用他母亲拿抚养费,这些年孩子从小学到大学毕业,一直到参加工作,都由我负担的,可前几天儿子不幸去世,他母亲又想回来要抚恤金可以吗?
2026-02-18 15:20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您在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不需要前妻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用应基于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双方经济状况来确定。如果您已经承担了孩子的教育和生活费用,并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那么您有权要求前妻停止支付抚养费。 关于儿子去世后的抚恤金问题,通常情况下,抚恤金是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给有资格的人,包括遗属、继承人等。因此,如果前妻符合相关条件,她也有权获得抚恤金。但是,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