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后安置房只有对方父母名字和娃娃的,没有老公名字,离婚后我还有吗
2026-02-18 15:47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通常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是通过个人出资或者共同出资购买,并且没有明确标注为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婚前安置房只有对方父母名字和孩子的名字的情况,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一方单独所有,则很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可能会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