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没有遗嘱。两人有两个儿女。死后儿女未放弃继承权,但房子因某些原因写的妻子的名字。现在妻子起诉让儿女搬离房子。此丈夫扔有母亲健在。起诉后,儿子将得到夫妻总财产的几分之一。丈夫母亲呢?另外,房子装修费用由儿子一方承担,装修费用怎么算?并且自丈夫死后,虽然妻子身体没有任何毛病,但其儿子依旧尽心赡养老人。凭这点,会被多分吗?(请告知儿子能被分得财产占总财产的几分之一,谢谢)(谢绝建议调解,老人不实足,做子女也不想闹到现在这样)
2025-11-05 07:34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或建造了房屋,并且该房产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即使房产上写的是妻子的名字,该房产也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如果您和妻子对这笔装修费达成了一致意见,您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分配这部分费用。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估价,然后根据估价结果来确定如何分配这笔费用。 至于您提到的第三个问题,如果有证据证明您尽到了赡养义务,比如提供经济支持等,那么可能会影响分割遗产时的份额计算。但是请注意,这并不是直接导致获得更多遗产份额的唯一因素,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家庭关系、贡献大小等因素。 最后,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