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由男方父母出资及男方姐姐借款买的房(有银行转账记录为证)2017年女方起诉离婚要求分 2010年9月结婚,2012年4月生下一女,一直由男方父母照顾及出全资抚养,2014年10月由男方父母出资及男方姐姐借款买的房(有银行转账记录为证),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但夫妻双方都几乎无收入,2017年女方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请问法院会怎么判。
2025-02-01 15:3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判决。 离婚案件中的房产归属问题通常涉及财产的分配。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法院一般会将其视为共同财产,并可能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 关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通常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会倾向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如果子女一直由一方父母或另一方的近亲属(如岳父母)抚养,则抚养权通常会归此一方所有。至于抚养费,具体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费用、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由于您提到男方父母对女儿的照顾和出全资抚养,这可能是影响法院判决的关键因素之一。法院可能会考虑到这种特殊关系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的影响,从而做出有利于这一家庭成员的判决。 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