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投诉电话15944737489我是三级士官!在部队得的乙肝,转业后由于身体无法工作,在民政局买断回农村!档案里部队没有开诊断证明,但是我有部队住院档案!也没有工作,现在肝硬化,民政局说三期士官没有待遇。 我病给部队得的,咋就不符合带病还乡标准呢? 民政局没应该给予补助吗
16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和社保政策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于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而致残的人员,国家和社会应当提供医疗康复等保障措施,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您在部队服役期间得了乙肝,这属于职业病范畴,因此可以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险待遇。退役后由于身体状况无法工作,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救济金或领取养老金。同时,如果您在军队中因公负伤并被认定为工伤,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带病回乡”补偿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具体的标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直接与当地的民政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程序。此外,如果您的病情已经发展到肝硬化阶段,建议及时就医治疗,以避免并发症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