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4月份被对方打过以后到18年6月一直分居,14年16年我分别起诉对方两次,法院判不离,现在对方起诉我,孩子有对方带,索要抚养费一个月600,还要给孩子看病2500,中途我看过孩子几次,都被对方恐吓,现在我没有能力给,我该怎么办?
4天前在您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的情况属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子女由另一方抚养,那么抚养费的支付义务应当由提出离婚的一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 尽快收集能够证明自己经济状况的相关证据,例如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支付抚养费。 与对方协商解决抚养费用的问题,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或者恶意拖欠,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以免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