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律师,就是一件交通事故。因我妈妈被一辆小车碰碰《伤了头部有血块,右耳有经微骨折!在医院住了48天!医生建议出院在家休养!病人现还是头晕壮况!事件有交警对办理!可法律却没有休养和误工费!是什么道理!求帮助!
2025-07-29 20:59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应当得到相应的医疗治疗费用补偿以及必要的休息时间赔偿。您母亲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应获得相应的赔偿。 具体而言,您可以要求肇事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计算误工损失。同时,如果您认为事故责任方有过错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追偿额外的赔偿金。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伤情严重程度、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等因素。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