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5月23日在北京祥云皮肤病医院挂号就诊,医生在没有问我是否有过敏使的情况下给我开药,也没有告知药物禁忌,导致我在服药后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请问医生有没有责任。我应该怎样维权
2025-08-06 18:08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医疗行为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诊疗规范而导致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您的描述,北京祥云皮肤病医院未能履行其作为医疗机构的义务,即对患者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必要的警示。这可能导致了患者在服用该药品时发生严重过敏反应。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权。 保存所有与治疗相关的医疗记录和沟通记录。 向医院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并要求提供关于药品使用风险的信息。 如果情况允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请注意,具体维权过程可能因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异,因此建议您在寻求帮助时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事务所,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指导和建议。同时,强烈建议在医疗过程中务必详细询问医生关于药物的用法用量、潜在副作用以及任何过敏史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