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复婚的,我女儿判给我的,我女儿的户口也在我名下,现在我们家在拆迁,拆迁的安置房是按人头分的,我想问的是我女儿的拆迁安置房是不是也分在我名下的
2025-09-22 07:05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如果您的女儿与您已经离婚,并且您和您的前夫已经重新结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的女儿的户籍应该属于您。因此,在拆迁中,拆迁安置房应当归您所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每个案例,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可能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财产分割协议等其他因素。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